2023.06.27
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的创新路径
来源 南方信创   浏览 161

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提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战略。当前,乡村社会治理工作正处于关键性发展时期,乡村人口结构、社会结构、治理结构等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只有立足乡村振兴这一战略背景,从治理理念、基础设施、人才创新、治理平台、法治建设等角度深入思考乡村社会治理的创新路径,贯彻落实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才能开创新时代的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

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

其一,有利于打造乡村社会新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在此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将乡村振兴战略落到乡村建设实处,充分发挥乡村社会治理作用,依托灵活的乡村治理体系,缓和社会发展与村民生活需求之间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开拓乡村振兴新思路。其中,乡村社会治理扮演着重要角色。近年来,乡村社会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既有效解决了多数地区的“三农”问题,也打破了传统理念下的治理束缚,治理理念、治理方式等都与社会发展高度契合,为村民打造出乡村社会新格局。

其二,有利于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乡村社会治理工作开展都是旨在满足乡村村民生活需求,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当前,我国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前所未有的变化,为农村经济社会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形成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而近年来的乡村社会治理工作都在围绕解决这些问题开展,乡村产业、乡村环境、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建设都取得明显成效,村民们可借助乡村服务平台参政议政、了解国家大事,并在农闲时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生活方式,助推村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

其三,有利于实现乡村振兴目标。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中提及乡村产业、生态、文明、治理、生活五方面内容,涵盖乡村村民生产生活的各类要素,契合村民生活。其中,乡村产业发展可提升村民经济水平,生态宜居能为村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乡村文明与乡村治理可显著改善村风村貌,这些都是乡村社会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着眼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领域全面关注乡村变化,及时改革和调整不合理之处,为村民创设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的主要目标

其一,探索村民自治的新治理模式。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首先需要将乡村工作从管理模式转变为治理模式,探索村民自治的新治理体系。新时代背景下,“新”是乡村社会治理工作的努力方向之一,乡村基层组织应注重从“新”出发,思考产业、生态、文明、治理等工作的新建设对策,并以法治建设为指导,保证民众参与、民主协商落到实处,实现民主精神的新渗透和新发扬。当前,部分乡村社会治理工作中还存在村民参与积极性不强、民主精神落实度不高、村民自治模式尚未成型等问题,表明乡村自治的新治理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

其二,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服务体系。由于目前城乡差距仍然显著,加之传统治理服务模式已难以满足广大村民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促使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乡村社会治理服务体系迫在眉睫。这就要求乡村基层组织应不断改革和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方式,从村民服务需求角度出发,加强村民共建共治共享思想引导、监督管理与公共服务供给等,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解决目前乡村社会治理困境。

其三,建构多元发展的治理关系网。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乡村社会治理工作进入新治理阶段,网络化、智慧化管理不仅成为日常村内事务管理工作开展的常用方式,也成为下发村规民约、讨论村内事务的重要媒介。整体来看,目前的乡村社会治理工作大多穿插使用传统治理模式与网络化治理模式,极大地便利了乡村社会治理工作开展,增强了乡村社会治理效能,应该说治理关系网的建构为一些偏远地区的乡村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现实参考。

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的创新路径

其一,提升村民对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视程度。乡村社会治理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意识形态的引导和支撑。一方面,乡村基层组织可定期组织乡村振兴宣讲会、乡村社会治理宣讲会,重点讨论生态建设问题、村风村貌改善问题、政策落实问题、农民经济发展问题等,并要求种粮大户、青壮年劳动力积极参与。另一方面,乡村基层组织可邀请专家学者下乡开展社会治理的政策解读活动,为村民普及关于“三农”问题的最新政策、案例及最新法治建设成果,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引导工作,化解群众内部矛盾,从而提升村民对社会治理的重视程度。

其二,健全乡村社会治理基础设施。面对乡村社会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一方面,政府与乡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应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在乡村活动中心增设先进健身器材,满足不同年龄群体的健身活动需求。另一方面,政府应重点关注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增设教育扶持资金,建设村级文化中心、文化大院,扩大村内医疗服务机构规模,打造公共服务规模化、系统化的治理新格局,健全乡村社会治理基础设施。

其三,搭建乡村社会治理多元平台。当前,部分偏远乡村地区社会治理平台缺乏、治理模式单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振兴。对此,一方面,乡村基层组织应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定期推送乡村社会治理工作内容、工作安排、相关负责人名单、工作进展等内容,积极收集村民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而有针对性地优化乡村治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乡村网格化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村内民意采集、信息管理、矛盾纠纷解决等工作,针对村内公共治理建设问题可在村大会上集中展开讨论,同时增设相关办公室解决村民纠纷、邻里矛盾等问题,以满足村民服务需求。

其四,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人才机制。乡村社会治理工作是一项由农村群众自发参与、自我革新、自我管理的社会工程,因此,必须用好、用活农村现有群众。一方面,乡村基层管理者应定期组织村内种粮大户、青壮年群体积极学习农作物种植、农具器械操作与维修等课程,组织农村妇女学习烹饪、养殖技能等培训课程,激发村民的生活积极性,凝聚全体村民的智慧力量。另一方面,乡村基层管理者可与社会企业、高校等合作,吸引企业骨干、高校人才下乡实习锻炼、招揽高校优秀毕业生返乡创业就业,聚集乡村人才力量,切实解决乡村治理人才缺乏的问题。

其五,强化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乡村社会治理工作的高效开展仅依靠村民的道德约束远远不够,还需要借助法治管理体系强化法治建设,以发挥约束和警示作用。一方面,乡村基层组织可在乡村产业、公共服务、生态治理、权益维护等层面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和法规约束,定期开展法律讲堂活动、法律权益保护方法讲解等活动,以增强村民法治治理意识。另一方面,乡村基层管理者可将3名至5名村民分为一组,每月进行轮换,定期检查村内是否存在违反村规民约与村内治理工作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地如实上报,强化乡村法治建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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